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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, 于1983年设立法学专业,是全国财经院校中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。为了适应改革和现代建设的需要,培养高层次经济法律人才,经教委批准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特举办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。
【课程优势】
重点学科: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,成立至今拥有一批著名法学专家、学者,经济法学、民商法学、 国际经济法学等研究领域成绩斐然; 师资雄厚,注重实操:由本校硕士生导师、博士生导师教授主讲,并在重要学术团体任要职;学院拥有在国内具有水平的模拟法庭、非诉讼实验室等两个专业实验室; 精品课程:学习期间学员可选开金融、财政、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精品课程,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与个人价值; 人脉平台:定期组织班级活动、论坛等学术休闲活动。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,在学习的同时搭建人脉,实现资源共享、助推事业成功。 【课程设置】
类别
课程序号
课 程
学 位 课
1-1
宪法
1-2
法理学
1-3
民法(总论、分论)
1-4
刑法(总论、分论)
1-5
中国法制史
1-6
科学社会主义与理论与实践
专 业 课
2-1
经济法
2-2
金融法
2-3
合同法
2-4
国际经济法
2-5
财税法
2-6
公司法
2-7
保险法
2-8
知识产权法
2-9
证券法
2-10
外商投资法
2-11
诉讼法(民诉、刑诉、行诉)
2-12
婚姻家庭法
前沿讲座 实务研究*
3-1
房地产法专题
3-2
国际经济法专题
3-3
犯罪心理学专题研究
注:带(*)课程根据每年教学计划及最新热点话题开设 第二专业课程选修:为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水平与应用能力,充分发挥本校教学优势与院系资源,学员在学习法学专业的同时可选修第二专业的应用课程:工商管理学(管理学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、企业战略管理)、金融学(金融学、证券市场与投资组合 、公司理财与项目融资)、财政学(财政学、资本运营、企业财务管理与报表分析)。 【培养方式】 采取面授与自学(文献资料阅读)相结合的学习方式: 1、北京班:安排周末时间上课;(名额有限,可插班) 2、全国集中班:安排节假日时间上课; 【入学条件】 1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;2、大学专科(含)及以上学历;
【报名手续】 1、填写《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》(报名表下载); 2、交本人身份证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; 3、交4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; 4、缴纳报名费200元;教材费800元;学费20000元(两年); 注: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,视作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学费。
【证书授予】 1、按教育部规定,完成该研究生班学习课程,经考试合格者,颁发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,证书加盖校长签名章、学校钢印和红印; 2、符合申硕条件的学员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【54】号文件及我校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。